继续说盛大在线

但回过头来看,“文化和虚拟产品”这个概念又太大了。因为说白了,盛大现在只有2种娱乐内容可以拿来卖,游戏和电子小说。

当初盛大为了盒子战略,买下了不少内容。后来盒子战略夭折,但无心栽花的起点却带来了巨量的用户,也算是意外之喜。这一点此前有文章专述,在此不多说。

那么盛大在起点上的成功,是否可以延伸至其他媒体上呢?我觉得很难。

从媒介史的角度来讲,各类可消费的娱乐内容,包括书籍,音乐,电影。一直都以实体方式提供,按照“制造-运输-销售”这个模式来构成完整的价值链。

电台和电视的出现,开辟了实体之外的流通和消费渠道。但限于终端,使其传播的内容种类和方式都有局限。

互联网大大拓宽了这些娱乐内容传播的方式和途径。并借助联网、互动的特性,开辟了新的娱乐内容。即网络游戏。

回过头来想想,互联网上提供娱乐内容的公司,其实都是从传统媒体和传播途径根本没有或无法覆盖的内容起家,然后延伸至其他的内容。

暴雪卖wow,腾讯卖聊天。这两项内容,都是从互联网诞生的特有的娱乐内容。是其他媒体无法覆盖的,又是不受盗版影响的。所以能赚的盘满钵满。

在线小说这一块。传统媒体和产业链无法覆盖。也无法超越互联网这种一方面挖掘作者,一方面满足读者需求,还促进双方互动的模式。因此也能赚钱,但困于盗版骚扰,只能算是小富即安。来钱还是没游戏快。

但再往前一步呢?在线视频?音乐?这些内容一方面受限于版权困境:视频靠电影院赚钱,音乐靠彩信赚钱,是眼下这2个行业的真实处境。一方面和已有的传播媒介有交集——互联网再怎么方便易用,终归只是年轻人的爱物。传统媒体仍牢牢把握着几个消费潜力和需求最大的群体。例如儿童,成年女性和30岁以上的职业人群。

所以,想来盛大这个“文化和虚拟产品”的定义,不过是文宣好大喜功的文字本能作祟。如果真的头脑发热去做其他内容的在线出版。那腾讯就要笑了。

话说回来,腾讯倒是真正一直在做类似文化和虚拟产品的销售。当初研究QQ用户的“彩钻”分类时,曾经惊讶的发现他们有一个基于电子版期刊杂志包月销售的彩钻,虽然看上去做的不好。但他们努力挖掘QQ用户的消费可能的做法,实在是值得嘉奖。

而且这只小企鹅埋头做事,后发先至的做法,真真令人恐惧。这和朱老板“不做出头鸟”的宣言如出一辙,却高下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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