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 you?

昨天和老婆看the good wife,看到一名证人几乎是被逼作出不利于自己的证词,以确保一件几乎与其无关的案件中正义得偿。

按我的想法,这名证人只需简单的说我不知道就可逃过此劫。因为无人能证伪。但她却还是说出了真像,哪会导致自己的家庭破裂。

回头来想,我觉得这中美文化之区别。体现在剧情中,就是手按圣经发誓tThe 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这个形式,对中国人似乎无甚约束力,对美国人则不然。

究其原因,有个宗教信仰的问题,还有个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问题。中国人一则无信仰可言,再则对法律也无甚尊敬(中国人似乎对一切官老爷发明了来管我等小人的东西都无甚尊敬)。

老婆和我争论了一下,但论据也只是这案子牵涉到三条人命。从良心出发,应该说出真相。这让我注意到,她也是从心底的道德准则出发,而非从法律的神圣出发。当然,这也让我再次确认,虽然老婆很懒,又喜欢撒娇,还喜欢发花痴。但终归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嗯,老婆我是在夸奖你。

回归到这个伪证与否的问题上。前两天看《行为经济学》,也提到了这个问题。在考试前手按圣经发誓,学生不作弊的几率会增加。当时就在想,中国人要按着什么发誓才能起这个作用呢?党章?宪法?祖宗牌位?

我觉得祖宗牌位比较可靠一点。真是可喜可贺。

顺便推荐一下这个叫The Good Wife的剧集。剧情冲突尖锐,情节起伏有序。而且主角几乎一无败绩,最终总是正义得胜。更重要的是,这套片简直可作为美国法律系统的入门教材。看过之后,就会对他们的基层司法体系和法理有个大体的了解。当然,最关键的是,我喜欢衣着光鲜,行事干练的职业男女娴熟的处理手头的事务。看着事情被三下五除二的解决掉让人异常快乐。我爱West Wing,我爱Studio 60。我爱Breaking Bad. 我爱Doctor House,我爱Criminal mind。好吧。后面两个没怎么追,不算大爱。总之,TGW不错。可以追。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