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2001

法国人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写于1894年,是他一系列心理学著作中的一本。

群体的特征

说勒庞是个先知先觉的预言者并不为过,他在君主时代刚刚结束不久,就敏感地意识到即将到来的时代是个群体的时代,即将主宰一切的不再是君王,而是群众。他在书中说:“不管未来的社会是根据什么路线加以组织,他都必须考虑到一股新的力量,一股最终仍会存在下来的现代至高无上的力量,记群体的力量。……当我们悠久的信仰崩塌消亡之时,当古老的社会柱石一根又一根倾倒之时,群体的势力便成为唯一无可匹敌的力量,而且它的声势还会不断壮大。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提到的这个群体,并非仅仅是人数的集合,能够成为勒庞的群体中的人,要具备以下几个趋势自觉的个性的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转向一个不同的方向。]

当人群成为群体的时候,他作为个体而具有的那些品行和理智就消失无踪。无论智力高低,无论地位尊卑,他们将获得一些同样的特征,这就是群体的特征。按照勒庞的总结,进入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会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变成一种智力水平十分底下的生物,他们会变得教条、偏执,会放弃原有的深植于心的行为规范和得失判断。勒庞认为,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误。他们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给自己的理想和偏执赋予十分专横的性质。由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群体不能接受讨论和质疑,在群情激奋的时候,他们甚至会对反对者施以暴力。

群体中的人失去了一直以来遵守的规范,由于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意识到自己成为群体中的一员而不必为群体的行为承担责任,他在摆脱掉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之后,会产生出一种残忍、短暂而有巨大的能量。

我们在此可以联想起发生在近现代历史上的数次血腥的群众运动,曾经善良卑微的普通人为捍卫那些似是而非的真理所采取的恐怖手段,这些一直令我们困惑的行为因此得到了解释。

勒庞在书中谈到了这样一个例子:巴黎群众攻占阿巴耶的监狱之后,他们开始了大屠杀。为了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痛打贵族的乐趣,他们让受害者在两排刽子手中间慢慢走过,让他们用刀背砍他以延长其受苦的时间。在福斯监狱,受害人被剥得精光,在半小时里施以“凌迟”,直到每个人都看够了以后,再来上一刀切开他们的五脏六腑。在屠杀了1200到1500个民族的敌人之后,有人建议说,那些关着老年人、乞丐和流浪汉的监狱其实是在养一些没用的人,因此不如把他们全都杀掉,他的建议立刻就被采纳。他们推理一个因下毒而被判刑的寡妇:“她肯定对坐牢非常愤怒,如果她能办到的话,她会一把火烧掉巴黎。她肯定这样说过,她已经这样说过了,除掉她算了。”……

在这个似曾相识的例子中,我们能够看到群体的幼稚的推理方式,看到一个个人在加入到一个不负责任的群体时显现出来的凶残和破坏性。“孤立的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及时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在他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

为理想而献身的群体

群体做出这样残暴的事情,其原因往往出于一些非常高尚的理由,尊严、荣誉、爱国主义等等感情,是群体能够为之集合在一起并为之奋斗的最大可能因素,而“民主、自由、平等”这些空洞、语义含混的词汇,则是在他们心中唤起宏伟壮丽的幻象的号召。群体行为的结果常常是非常卑劣的,而参与其中的人的动机,却很可能与卑鄙邪恶的私欲丝毫无涉。当群体是受某种高远的理念的激励而行动时,它能表现出舍己为人、自我牺牲、不计名利、献身精神等极高的道德境界,而这是作为个体的人都很难做到的。

鞭挞和杀戮贵族的法国民众认为他们在做一件有利于民族的事情,在所有的处决终于停止的时候,刽子手们深信自己为祖国立了大功,于是前往政府领赏,最热情的人甚至要求被授予勋章。群体中的人认为自己对残暴行为不负私人道德意义上的责任,他认为自己要为一个“更崇高的事业负责”。群体为了一知半解的信仰、观念和只言片语,就可以英勇地面对死亡,在群体的智力难以理解的多次战争中,他们甚至甘愿自己被屠杀。

1848年的法国革命,占领杜伊勒利宫的呼啸而过的群众,并没有染指那些让他们兴奋不已的物品。同样的例子在我们的记忆中也可以找到很多。群体虽然经常放纵自己低劣的本能,他们也不时树立起崇高道德行为的典范。

被利用的群体

群体表现出来的感情不管是好是坏,其突出的特点就是极为简单而夸张,而它造成的结果就是完全不知怀疑为何物。他们对于自己的英雄所表现出来的美德,也总是夸大到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地步。

由于群体简单幼稚的本质,它往往会被一些眩目的说辞而左右,一些语焉不详的言论,一些激动人心的口号,就可以让群众慷慨赴死。因此,群体是可以而且也往往是被利用的。群体需要服从于它的英雄,需要有人总结它的信念并代表它的意志。这样的人就是群体的领袖。一个追求私利的、熟谙巧言令色之道的领袖不能长久地影响群体,那些能够打动群众灵魂的人必须是那种有着狂热信仰、自己先被一种信条搞得想入非非然后让别人也想入非非的人,只有他们才能够在自己信众的灵魂里唤起一股坚不可摧的力量,才能让一个人变得完全受自己的梦想奴役。这个人有着持久的意志力、为事业而献身的勇气和高尚的利他主义。

为了适应群体的极端,领袖不能有更多的怀疑精神,他要更加偏执。“如果他想说明事情有多么复杂,同意做出解释和促进理解,他的智力就会使他变得宽宏大量,这会大大削弱使徒们所必需的信念的强度与粗暴。在所有的时代,尤其是在大革命时期,伟大的民众领袖头脑之狭隘令人瞠目;但影响力最大的,肯定也是头脑最偏狭的人。”

领袖因为具有群体中的地位,他于是有了非常专制的权威,他无须任何后盾,就能轻易地是工人阶级中最狂暴的人听命于自己。群体的心理中没有多少逻辑成分,他们轻信而且忠诚,因此它很容易把它的英雄塑造为一个野心家和专制者。在这个互动游戏中,民意将逐渐成为独裁者的后盾。在勒庞身后的100多年里,我们可以随便找到这样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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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磨一剑,霜寒未曾试,今日把君问,谁有不平事?

一点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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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ew 于 2001-1-18 0:19:11 发表在:龙的天空——原创评论版

看到这篇评论很受震动,觉得说出了自己一直在想而却想不清楚的东西。
今天刚好看到大仲马的玛戈王后里面关于圣巴托罗缪之夜,天主教徒对新教徒的大屠杀的描述。和评论第一部分所提到的现象隐有类似。个体在融入群体的同时放弃了属于个人的责任感,道德感,正义感。甚至是人性。而这种残暴的基础却是一种对于天主的崇敬。而正如评论的第三部分所说的那样,这种力量遭人利用而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但是个人觉得,应该将上述的状况分开为以下的两个部分来考察。
1,当个体溶入群体中时,个性的泯灭及共性的萌生。
2,当个体被一种超出其存在的伟大理念所感召时的心理变化。
嗯,这里想到要提一下足球。
以前一直觉得,足球之所以是最受欢迎的体育运动。可能因为他是允许最多人同时在现场观看的运动。当观众
在为一只球队呐喊助威时,他融入了球迷这个庞大的群体当中。并由此获得释放感。个人认为这种状况和其他群体的疯狂隐有类似。并进而将之归为一类。当个体放弃自身意志而依托于群体时,他获得平常所没有的充实感。并同时放弃自身的部分评价标准而追随群体。思维方式由于群体化而变得简单化。这种简单,可能是一种群众性的残暴,也可能是一种忘我的牺牲。虽然效果截然不同,但是根源是相同的。
这是第一个部分。
至于第二个部分。
记得好像是凡高说过下面的话,(原话记不清了,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在生活中,绘画中,我可以没有上帝,然而痛苦的我不能没有某种更伟大的东西支持我活下去。”
简言之,就是通过投身于某种超越自身的伟大存在而获得存在的意义。史上一切宗教理念,政治理念似乎都可以用这个超越自身的伟大存在来概括。普通人通过投身于其中来获得意义。

这两个部分的出发点是截然不同的。而其结果,一为群众运动,一为宗教或政治。到这里您可能看出来了,宗教或政治其实就是某种形式的群众运动。亦即,我们通过投身于群体所寻找的,是否跟我们投身于宗教所寻找的是相同的东西。那么,足球是否可以被视为一种新兴的宗教?
推论到这个份上,觉得自己是跑题跑出了很远。但只是不满足于看到这种状况本身。
嗯,个人的胡思乱想。如果有时间的话,准备去看看心理学方面的书籍。看看有没有这方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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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中。
谢绝转载。

群众运动的心理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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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d 于 2001-1-18 0:28:22 发表在:龙的天空——原创评论版

参与到轰轰烈烈的民众是危险的
这主要是对受攻击而言

我想,导致大家失去人性
在运动中展现暴力的原因
应该是所谓的从众心理
本质上就是在由于参与者众多的情况下
从众行为很难受到追究惩罚
于是没有压力维系的社会道德被抛弃了
狂热和暴力取而代之

最简单的例子可能是打群架
打太平拳的人很多
但领头的少

 
 
 
在01年的时候,自己在念大学,在认真的思考,认真地写东西。
4年之后,我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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